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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縣2019年面向社會招聘450名教師公告
發(fā)布日期:2019-04-02   點擊次數(shù):1233

湘潭縣歷史悠久,人文鼎盛, 區(qū)位優(yōu)越,與省會長沙緊壤相連,與株洲市相接相鄰,與湘潭市區(qū)一江之隔。 縣域總面積2134平方公里,轄17個鄉(xiāng)鎮(zhèn),總人口97萬,全縣共有公辦中小學校(教學點)248 所,全境均屬長株潭“兩型社會”建設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qū)范圍。

經縣人民政府同意,湘潭縣2019年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450人,其中高中教師35人、職校實習指導教師2人、義務教育學校教師398人、幼兒園教師15人, 均為專業(yè)技術崗位。根據《中共湖南省委組織部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fā)<湖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的通知》(湘人社發(fā)〔2019〕1號)和《關于進一步嚴格程序規(guī)范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發(fā)〔2014〕34號)等文件要求,現(xiàn)就2019年公開招聘教師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1.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2.德才兼?zhèn)、任人唯賢的原則。


二、招聘計劃

1.高中教師招聘計劃35人,其中引進具有全日制師范類碩士及以上學位教師5人(不限學科),其余各學科招聘計劃如下表:

2.縣職業(yè)技術學校實習指導教師招聘計劃2人。

3.初中文化科教師招聘計劃48人。安排到青山橋、石鼓、分水、花石、排頭、射埠、錦石、白石、茶恩寺、石潭、烏石、中路鋪等鄉(xiāng)鎮(zhèn)學校任教。各學科招聘計劃如下表:

4.義務教育學校藝體科教師招聘計劃45人。

安排到青山橋、石鼓、分水、花石、排頭、射埠、錦石、白石、茶恩寺、石潭、烏石、中路鋪等鄉(xiāng)鎮(zhèn)學校任教。各學科招聘計劃如下表:


5.小學教師普通招聘計劃225人(其中:男性50人,女性175人)。

6.邊遠鄉(xiāng)鎮(zhèn)定向招聘具有在中小學任教2年及以上經歷小學教師計劃65人

安排到青山橋、石鼓、分水、花石、茶恩寺等鄉(xiāng)鎮(zhèn)學校任教,聘用后在定向鄉(xiāng)鎮(zhèn)工作最低服務期限為5年。

7. 引進具有全日制師范類碩士及以上學位中小學教師招聘計劃15人,安排到易俗河鎮(zhèn)中小學任教。

8.幼兒園教師招聘計劃15人。

三、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yè)知識和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 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應聘人員應具備的具體條件詳見《湘潭縣2019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附件1)。

招聘崗位有專業(yè)要求的,報考人員的畢業(yè)證書上的專業(yè)應與專業(yè)要求相符。所學專業(yè)已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指導目錄》(附件4),但未列入招聘崗位專業(yè)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yè)未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指導目錄》的,由招聘單位提出意見,報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認定。

(三)不得報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 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被記入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現(xiàn)役軍人;

6.湘潭縣辭職未滿3年或目前在編的教師;

7.法律、政策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方式

1.引進具有全日制師范類碩士研究生以上學位的高中、中小學教師崗位招聘采取面試和答辯的方式。

2.職校實習指導教師崗位招聘采取面試和實際操作能力測試方式。

3.其他崗位的招聘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


五、招聘程序

公開招聘教師工作按照制定工作方案、發(fā)布公告、報名、筆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核、公示、聘用等基本程序進行。

(一)報名、繳費及準考證打印

1.報名時間: 2019年4月12日上午9:00至4  月19日17:00。

2.報名和繳費方式:采取網上報名和繳費的方式,不接受現(xiàn)場報名和電話報名,報名人員請登錄官方網站進行報名和繳費。

3.官方網站為:湘潭縣網(http://www.xiangtan.cn),湘潭縣教育局官網(http://www.xtx.gov.cn/xjyj)。

4.報名要求:每名報考者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多報無效。報考人員要認真閱讀所報考崗位的資格條件,選擇符合條件的崗位報名,并在網上如實填寫個人相關信息,如因個人錯報、信息填寫失實或有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負。

5.報名與考試必須使用第二代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開具的帶照片的戶籍證明等有效身份證件(以下合稱“有效身份證件”)。

6.報名時,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考試承諾書,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上傳照片時,報考人員請上傳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電子證件照(35×45mm,jpg格式,20KB以下)。

7.按每人100元的標準收取報名考務費,繳費時間:2019年4月12 日上午9:00至4月20日12:00,未按規(guī)定要求進行繳費的報考人員視為放棄報考。需要開具交費收據的,本人憑繳費憑證到縣教育局開具。

8.交費后不得更改個人信息和報考崗位,因個人原因放棄考試的不退費。

9.準考證打印。考生在2019年4月25 日至26 日在報名網站上自行下載并打印。憑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參加筆試和面試(答辯、能力測試)。

(二)筆試

1.筆試工作由縣教育局負責組織,縣人社局、縣編辦、縣保密局、紀委派駐組全程參與指導監(jiān)督。

2.筆試總分為100分,各招聘崗位筆試內容和范圍如下表:


3.筆試時間和地點:2019年4月27 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在縣教師進修學校(云龍實驗中學)進行筆試?忌鷳{有效身份證件和準考證參考。

4.開考比例與計劃調整。

(1)引進具有全日制師范類碩士研究生以上學位的高中、中小學教師崗位不設開考比例,免筆試。

(2)其他崗位有效報名人數(shù)與崗位招聘人數(shù)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 3∶1,其中職校實習指導教師、高中物理教師、初中物理教師、小學男教師、邊遠鄉(xiāng)鎮(zhèn)向定招聘具有在中小學任教2年及以上經歷小學教師等崗位有效報名人數(shù)與崗位招聘人數(shù)的比例達不到3∶1,經縣人社局批準,降低開考比例為2:1。

 (3)達不到最低開考比例的,按比例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核減后仍無法達到比例的,予以取消。因達不到最低開考比例而核減或取消的招聘計劃數(shù),調整至小學教師(2)招聘計劃,并在考前發(fā)布調整公告。報考人員所報考的崗位取消的,可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或退還報名費。

(4)凡經批準降低開考比例開考,或實際參考人數(shù)未達到開考比例的招聘崗位,設置合格分數(shù)線,合格分數(shù)線為相同試卷實際參考人員平均成績的80%,如同一試卷實際參考只有1人,則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

(三)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對象的確定,須進行筆試的招聘崗位,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小學教師(2)崗位按照招聘崗位計劃數(shù)1:1.5的比例,其余崗位按照1:2的比例確定資格審查對象。如資格審查對象入圍末位筆試成績相同時,相同成績者一并確定為資格審查對象。

2.資格審查時間、地點: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見相關公告),擬面試對象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提交材料進行現(xiàn)場資格審查的,視作自動棄權處理。

3.資格審查時應提交的證書、證件(原件和復印件):有效身份證件、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

4.2019年應屆畢業(yè)生暫未辦理畢業(yè)證的,可憑《就業(yè)協(xié)議書》或就業(yè)推薦函、畢業(yè)成績單等資料進行資格審查;暫未辦理好教師資格證的,可憑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和普通話等級證進行資格審查。在2019年7月31日前,必須取得與報考崗位相應的畢業(yè)證和教師資格證,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5.報考邊遠鄉(xiāng)鎮(zhèn)定向招聘具有在中小學任教2年及以上經歷小學教師崗位的,資格審查時,須提供工作單位出具的湘潭縣2019年公開招聘教師具有中小學教學工作經歷人員工作簡歷證明(附件2)和單位同意報考證明(附件3)、本人2018年下期和2019年上期的原始教案各1本(任教學校對其真實性進行審核,簽署審核意見,并由審核人簽名、學校蓋章),以上資料不齊者,視資格審查不合格。

6.如有資格審查對象資格審查不合格或自動放棄者,則按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替補資格審查對象。

7.面試開考比例為資格審查比例,未達面試開考比例的崗位予以核減。因達不到最低開考比例而核減的招聘計劃數(shù),調整至招聘崗位小學教師(2)招聘計劃,并在面試前發(fā)布調整公告。招聘計劃崗位核減到只有1人且面試對象只有1人的,不再取消招聘計劃。

8.不須進行筆試的招聘崗位,按上述有關要求提供資料,進行資格審查。

9.報考小學教師崗位的,在資格審查時應選擇一門學科做為面試內容科目,限語文、數(shù)學、英語三科任選一科。

10. 資格審查合格的確定為面試對象。

(四)面試

面試由縣教育局組織,縣人社局、縣編辦、縣保密局、紀委派駐組全程參與指導監(jiān)督?忌鷳{有效身份證件和準考證在面試當天上午8:00前在面試地點簽到,如未參加面試,視作自動棄權處理。現(xiàn)場抽簽決定面試順序和具體內容。面試總分為100分。

1.面試形式及有關說明


2.招聘崗位實際參加面試人數(shù)沒有形成有效競爭的,報考人員面試成績必須不低于(同一場次、同一面試考官組)形成有效競爭崗位入圍體檢人員的最低面試成績方可進入下一個環(huán)節(jié)。職校實習指導教師實際操作能力測試和全日制師范類碩士研究生以上學位的中小學(高中)教師崗位答辯內容由面試評委現(xiàn)場抽簽確定。

3.面試的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見相關公告)。


(五)體檢

1.綜合成績計算方法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答辯或實操測試)×所占比例+面試成績×所占比例,筆試(答辯或實操測試)、面試和綜合成績均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字。

(1)引進全日制師范類碩士研究生以上學位的高中、中小學教師崗位面試成績占70%,答辯成績占30%。

(2)職校實習指導教師崗位面試成績占50%,實際操作能力測試成績占50%。

(3)其他崗位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

2.體檢對象確定

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按應聘人員的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入圍體檢人員并組織體檢(綜合成績相同時,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

3.體檢組織

體檢由縣人社局具體組織,縣教育局協(xié)助。體檢工作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實施。應聘人員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七日內可以向縣人社局提出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并以復檢結論為準。


(六)考核

體檢合格人員作為考核對象。考核側重于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遵紀守法、道德品質、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業(yè)務能力等,同時對考核對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七)遞補

如遇體檢、考核等環(huán)節(jié)棄權或不合格情況,出現(xiàn)招聘計劃未滿時,根據有關規(guī)定,從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綜合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綜合成績相同時,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整個遞補工作只進行一次。


(八)公示

考核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縣人社局審查擬聘用人員資格條件。經縣人社局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湘潭縣網、湘潭縣人社局官網和湘潭縣教育局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接受考生的咨詢與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


(九)聘用

擬聘人員經公示無異議的,由縣教育局根據單位實際情況確定各單位所需聘用崗位和人數(shù),按各崗位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綜合成績相同時,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由聘用人員自主選擇聘用單位。單位聘用人員由縣人社局報市人社局備案后,辦理聘用相關手續(xù)。簽訂聘用合同,列入公益一類事業(yè)編制。聘用人員必須服從工作安排,如未按期到聘用單位上崗或未按期辦理聘用手續(xù)的取消聘用資格。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者,辦理轉正手續(xù);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六、紀律監(jiān)督

湘潭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在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開展,確保招聘工作做到公開、公平、公正,接受社會和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嚴格按程序辦事,嚴防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現(xiàn)象發(fā)生。對違紀違規(guī)行為將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七、其他事項

1、報考人員務必及時關注湘潭縣網或湘潭縣教育局官網的公告、公示與通知,特別要關注報名、崗位計劃調整、筆試成績公布、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核等時間節(jié)點和重要信息,及時了解有關情況,錯過時間的,責任自負。

2、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3、本次招聘政策和有關問題由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4、咨詢電話:0731-57882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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